關于對滏陽河水污染綜合治理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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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8-07-03 18:44 邯鄲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對滏陽河水污染綜合治理情況報告的 審 議 意 見 (2018年6月28日邯鄲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次會議通過) 邯鄲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于2018年6月28日至29日舉行。會議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滏陽河水污染綜合治理情況的報告》并進行專題詢問,形成如下審議意見: 一、主要成效 會議認為,滏陽河是邯鄲的母親河,在保障工業用水、農業灌溉、防洪排瀝和改善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與全市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近兩年,我市相繼開展了滏陽河及其支流去污清淤、水體污染集中整治等一系列綜合整治工程,特別是今年以來,市政府強化組織領導,全面推行河長制,確立了“堵污水、澄中水、注清水”的治理思路,開展了拆違清理、截污治污、水面保潔、支流治理等專項行動,加大綜合整治力度,滏陽河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二、存在問題 雖然我市在滏陽河水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艱苦努力,也取得明顯進展。但與人民群眾對河暢水清的期盼相比,在治本上下的功夫還不夠,治理標準還不高,遠未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管理的機制。 (一)滏陽河水污染形勢依然嚴峻。根據2017年和今年年初的數據,滏陽河南留旺斷面為Ⅱ類,東武仕水庫經過水庫庫區到馬頭閘斷面為Ⅲ類,蘇里位于邯鄲市區的下游,水質類別為劣Ⅴ類。5月15日,檢查組帶領水質監測人員抽檢了6個滏陽河入河口和斷面,結果3個不達標。6月份以來,各級各部門多措并舉、強力攻堅,滏陽河水質明顯改觀。但提出的“堵污水、澄中水、注清水”治理思路,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短期效應和治標上。在治污水上,重堵輕疏,治理不夠;澄中水上,標準不高;注清水稀釋污水成本高、不治本、不可持續。常態化、長效化管理機制尚未形成,工作成效不穩定,易反彈。 (二)綜合整治的責任落實不到位。從滏陽河沿岸來看,有的地方政府的屬地責任、部門的執法主體責任、相關部門應盡的職責,對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還沒有完全到位。個別縣區壓力傳導不夠、管理方法粗放、工作目標不高,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依然存在。表現在:部分河道兩側還有養豬場、養羊場等違規建筑,部分河段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沿河傾倒現象還比較突出,農業面源污染、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依然不容忽視。滏陽河源頭生態恢復和水源涵養進展緩慢。支流污染特別是相關溝渠對滏陽河的水質影響還比較大。檢查發現,一些防洪排澇的溝渠,成了污水排放的主渠道。比如上游三號排水溝(渠),與下游澄槽溝匯合后,未經處理的污水繞道霸王渠,直排滏陽河。主城區東部高速西明渠、邯臨溝的污水與軍亓溝污水匯合后也直排滏陽河。 (三)河長制落實的保障機制不完善。一是投入不足,人員、設備、技術力量達不到要求,環境管理、環境監測能力難以滿足當前工作需要,特別是沿岸部分縣區的鄉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費用和鄉村級河長的管護經費無保障。二是對各級河長的責任還不夠細化,監督檢查、考核獎懲機制還不夠完善,基本上靠行政命令層層壓任務的方式。三是水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和執法成本高。沿岸個別污水處理廠運行不正常,存在偷排偷放行為。主城區沿街商販和居民私改雨水管網、亂倒餐廚垃圾、生活污水的現象仍然存在。四是協作機制不完善,滏陽河在我市境內跨9個縣區,涉及水利、環保、城管等多個部門,不同程度存在職責不清、推諉扯皮現象。 三、幾點建議 為加強滏陽河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會議要求: (一)提高站位,強化“母親河”保護意識。一是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統領,認真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人民觀念,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充分認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緊迫性。二是明確滏陽河治理的近期、中期、遠期目標,制定滏陽河水污染綜合治理三年規劃和年度專項治理計劃,以廣大群眾的期盼為方向,確立更高的治理標準和目標。進一步細化完善河長管理運行機制,形成保護、防治、監管、考核、問責全鏈條責任體系,確保治理的常態化、長效化。三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民參與滏陽河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科學施策,推進河長制落實到位。滏陽河是邯鄲的母親河,群眾關注度高,存在的問題具有代表性,要把滏陽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作為樣板工程打造,起到示范引領作用。一是狠抓河長制落實,切實解決好“多龍治水”、職責不清問題。統籌協調落實好上下游與左右岸、水域與岸線、城市與鄉鎮在管理方面的問題。二是完善細化滏陽河流域各級河長和相關湖、庫、溝、渠負責人的責任和權利,明確目標任務、落實人員經費,要像治理大氣污染一樣,強化考核問責。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靶向施治。開展污染源拉網式大排查,特別是主城區要找準排污口,摸清污染源,強化網格管理員和沿街門市“五包”責任,從管理機制上解決好私改亂倒、雨污混排等問題。 (三)嚴格執法,確保法律貫徹實施。一是認真貫徹水污染防治法和滏陽河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政府屬地責任、部門主體責任和相關部門的法律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層層傳導壓力,落實到基層和企業,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問題。二是完善滏陽河治理保障機制。沿岸各縣區要增加公共財政投入,落實人員編制,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提高水污染監測和監管能力。同時,要研究制定相關財政政策,保障沿岸鄉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費用和鄉村級河長的管護經費。三是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格查處違法排污等行為。對群眾多次舉報、反映強烈的3號溝、澄槽溝、霸王渠和西明渠、邯臨溝、軍亓溝污水直排滏陽河問題,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公開曝光。對逃避監管、惡意排污、屢查屢犯等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增強法律威懾力。 |